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個青春期的中二少年。單親家庭的他,母親因為種種原因淪落風塵。他與母親相依為命,他深愛着母親,容不得任何人說母親的壞話,在學校被人看不起,他就打架,打到對方不敢在自己面前說風涼話為止。在家中,有鄰居欺負母親,他就打,打到對方見到他就躲為止。少年雖然中二,但是卻是十分理解,他知道母親是為了養育他才會淪落風塵的,他不會看不起母親,只會覺得自己沒用,沒辦法保護母親。

後來,少年跟着一個很厲害的大哥,他幫大哥打人做事,大哥就會給他錢,漸漸地,中二少年十分崇拜大哥。他學會了抽煙、喝酒、賭博、搶劫,就連母親眼淚汪汪地求他改邪歸正,他也因為中二逆反期無視了母親了勸阻,反而變本加厲了。

少年覺得,拳頭是世界上最厲害的東西,能夠得到一切他想得到的東西。就這樣,他跟着老大在歪路上越走越遠,終于,老大露出他的真面目,他讓還未滿十四歲的少年運毒,利用小孩子避開警方的視線。

少年和猶豫,十三歲不算大,但也知道毒品不是什麽好東西,老大要他做的事情,和之前的小打小鬧有着天壤之別。老大給了少年一天的思考時間,他沒有回家,而是坐在路邊抽煙,煙沒了就順手搶幾個放學回家的學生買煙。

在做大事之前,他決定抽點好煙,好煙是很貴的,那個年代學生也是很窮的,他搶了好幾個,卻還缺一塊錢。為了這一塊錢,他第一次違背了自己的原則——不打女人——對一個天黑還不回家的小姑娘下手了。

結果……當然是十三歲的少年被八歲的小姑娘狠狠打成了豬頭,搶錢什麽的,就是從龍嘴裏搶食,錢珑珑會答應嗎?絕對不可能!于是還是小孩子對于力道的控制不太熟練的錢珑珑,下手有點重,把少年打傷了。

錢珑珑畢竟是個善良的孩子,有點小內疚,就習慣性地順手把少年撿回家。此時錢珑珑已經展現出當年龍姐的魅力了,林婉和錢金山也對女兒時不時撿人回家的行為習以為常了,他們唯一擔心的是錢珑珑收不住力氣把人直接打死打殘,好在錢珑珑是個非常靠譜的少女,從來沒發生過命案。

少年醒來時,看見的就是林婉和錢金山一臉歉意地坐在自己身邊,傷口都被上藥并且包紮好了,技術堪比專業醫生,顯然是熟能生巧。

“你醒了!”年僅三十的林婉美麗若二十多的女子,一臉喜意地看着少年,溫柔柔軟的手伸出兩個手指,“這是幾?”

“……2。”少年僵着嘴角回答。

“太好了!”林婉熱淚盈眶,握住丈夫的手,“眼睛沒打壞!”

錢金山望着少年那對均勻的“墨鏡”也松了口氣,但作為一家之主,他不能掉以輕心,盯着少年額頭的大包小心翼翼地問:“還記得自己是男是女嗎?今年幾歲了?家住哪裏?”

“……”少年抽了抽嘴角,“男的,13了,家住xx街xx號x棟。”

“耶!”錢金山激動握拳,抱住老婆高興地說,“太好了,腦子沒打壞!也沒失憶!我們珑珑下手真是有分寸,從來沒出過意外。”

林婉比較細心,她又瞧了瞧少年青紫的胳膊和膝蓋,最後确認:“孩子,你要不下來做套廣播體操?要不,踢踢腿也行?”

少年:“……”

如果上天再給他一次機會,他絕對不會為了一塊錢打劫小學生,這一家都是神經病,妥妥的!

不過神經病很熱情,神經病的家也很溫暖。雖然只是破舊的棚戶房,但還是為少年準備了熱乎乎的晚餐……整整一大桌子。

家裏要來請客人嗎?少年疑惑着坐下,五分鐘後,他的疑惑木有了。

“你還吃嗎?”八歲的錢珑珑看着少年一口沒動的碗,沒等他回答就伸出手把碗裏的飯倒到自己碗中,“不吃就給我吧。”

少年:“……”

他沒有不吃,他只是被錢珑珑吃飯的速度和可怕的飯量吓到了而已!而且桌子上還有那麽多飯菜,為什麽要搶他碗裏的,為什麽!

“珑珑,別搶人家的飯,桌上還有這麽多呢。”林婉有些不好意思,為少年又添了一碗飯。

“他還搶我錢哩。”錢珑珑有些不滿地說,她向來是個有仇報仇的人,對于龍姐來說,搶錢比打架鬥毆情節嚴重太多了!尤其是從八歲小女孩手中搶她拼命賺的并且從牙縫裏(真的是牙縫裏哦)省出來的血汗錢,簡直就是十惡不赦、天理不容、無惡不作、惡貫滿盈、窮兇極惡……呃,還學過什麽成語來着?總之是所有壞的成語堆起來才能形容。

“搶錢?”林婉臉色沉了下來,十分嚴肅地對少年說,“你搶錢也就算了,怎麽能去搶小孩子的錢!要搶也應該去搶看起來就很有錢,而且開着轎車的大人的錢啊!欺負弱小算什麽。”

少年:“……”

就算他只有十三歲,也知道不管是大人小孩窮人富人,搶錢本來就不對,為什麽會有“搶錢也就算了”這句話?這家人三觀都都被狗吃了嗎?

“咳咳,”一家之主錢金山咳嗽兩聲,努力撿回已經碎掉的節操,“呃……孩子,不管大人小孩,搶錢都是不對的。雖然叔叔也在你這個年紀搶過小孩子的冰棍……咳咳,這頁翻過,總之,我們不應該搶錢,不應該打架,所以回去之後,不要再做壞事啦,就算搶也不要搶珑珑的,萬一真被打壞了怎麽辦。對了,既然你沒什麽事,我們又都幫你包紮了,那醫藥費應該就不用掏了吧?回去不要跟家裏大人說自己被打了啊,就說是走路摔跤摔壞的,咳咳,我們家很窮的,珑珑自己的飯錢都要自己賺,真的沒錢賠醫藥費啊!”

少年:“……”

重點是最後一句話吧,最後一句話吧!

最後少年在勉強從錢珑珑牙縫裏搶了一碗飯後,餓着肚子走出了錢家的破門。經過了這一次,他總覺得自己好像多了什麽東西,也少了什麽東西。大概多了勇氣,掉了節操吧。于是第二天,大哥找上門時,他點頭答應下來,并且正要伸手接過大哥遞來的毒品時,一只粉拳砸了過來,狠狠地暴揍了他一頓!

錢珑珑一邊揍少年,一邊以光速拿走了少年手中的包袱,十分仗義地對大哥說:“他是不是搶你東西了?昨天他也搶我的了。你放心,今天絕對不會放過他,走,咱們去警局!”

大哥:“!!!!!”

大哥果斷怎麽可以讓錢珑珑拿走自己的貨,頓時上手搶,自己搶不過,還招來一堆手下搶。十幾個混混拿着各種管制武器,最後被八歲的錢珑珑用他們自己準備的繩子栓成一串,送到了當地派出所。

派出所值班民警打着哈欠出來,拿出記錄本:“姓名、年齡、住址、鬥毆地點、鬥毆原因,嗯?還有個小姑娘和小男孩?你說你們幾個大人羞不羞得慌,這麽小的孩子也欺負……咦?小姑娘你為什麽拴着這一群大人?”

錢珑珑把包袱往桌子上一拍,指着少年說:“他要搶劫這群人,這是證物!”

大哥眼看着包裹被拍到桌子上,頓時掙紮着要爬起來,被錢珑珑一腳踹翻:“老實點,等警察叔叔記錄完再把東西還你。”

警察叔叔可能把東西還給大哥嗎?必須不可能啊!值班民警打開包裹一看,聞了聞,臉綠了。頓時聯系上級,一場困擾了當地公安局數年的毒品大案,就這樣被龍姐順手給破了。少年因為人機靈,加上錢珑珑一口咬定少年是要搶人家大漢的包袱她才見義勇為的,有龍姐的證詞,少年神奇地在未成年管教所門前轉了個圈,無罪釋放不說,還得了個優秀少年的錦旗!

少年母親一臉欣慰地看着已經“長大成人”的兒子,把錦旗挂在家中的牆壁上,并且暗暗下定決定,兒子這麽優秀,就算再難,她也要給兒子做個榜樣,絕對不在走彎路,一定從良!

少年就好像做夢一樣,跟着母親過上了雖然清苦但十分有骨氣的日子。由于母親從良,想找個沒人認識他們的地方開始新生活,少年被迫搬家,離開了龍姐。

走之前,已經有一米七個子的少年,抱住年僅八歲的錢珑珑的大腿,熱淚盈眶地說:“龍姐,多虧了你,我才有今天,以後你就是我的恩人!龍姐,我以後會賺大錢,賺很多你的飯錢來娶你的,你這食量估計也就我敢娶了。龍姐,我叫林邵陽,你不要忘了我啊!我一定會來找你的!”

“不,你長得不好看,聲音也像鴨子一樣,我不想把你綁回家。”八歲的錢珑珑十分無情地看着還沒長開的少年。

我們時光軸拉回到現在,只見林邵陽在夏家老宅抱住錢珑珑的大腿:“龍姐,你還記得大明街頭的林邵陽嗎?你答應過,等我長得好看了,就把我綁回家的,難道我現在不夠漂亮嗎?不夠你把我綁回家嗎?為什麽不等我長得好看就找了別人!”

夏承義的臉徹底黑了。